注意: 经工作人员核实,该机构不监管外汇
温馨提示
简介
FSC成立于2011年4月1日,是一个综合监管机构。
FSC的主要职能有:
1. 管理特定的法令,包括许可或登记金融机构
2. 监管金融机构的运行
3. 设立标准,加强机构管理,管控金融服务业的风险以及保护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债权人
4. 加强金融稳定性,提高公众意识以及金融机构运行公信力。
监管查询
联系方式
地址: Suites 301 & 302, Building 4 Harbour Industrial Park | Bridgetown | St. Michael | Barbados BB11142
电话: 421-2142
传真: 421-2146
邮箱: info@fsc.gov.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