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性质
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GFSC是根据《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成立的法定机构。
机构历史
直布罗陀GFSC成立于2007年。
机构职能
1)审查直布罗陀立法是否合理有效以及金融服务是否得到有效监管;
2)监督直布罗陀立法和监管是否符合欧盟关于金融服务的立法和监管;
3)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
4)就金融服务事宜向直布罗陀政府和英国政府提供建议;
5)起草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规范准则。
监管范围
直布罗陀GFSC监管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电子货币发行商、支付服务机构、投资公司、基金服务提供商、基金、信托服务提供商和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