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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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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
70.0分
  • 成立时间:1922年
  • 机构类型:政府监管
  • 监管外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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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监管提示

此前,拉脱维亚金融资本市场委员会(FKTK)对外汇等其他金融产品和行为实行监管。提供货币交易(外汇)服务的公司必须申请获得“投资服务供应商”(Investment Service Providers)牌照。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拉脱维亚金融和资本市场委员会(FKTK)已正式并入拉脱维亚央行 (Latvijas Banka),原有的监管职能和信息查询均由拉脱维亚央行统一负责。自此,拉脱维亚央行成为该国统一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全面承接原FKTK的所有监管职能、牌照管理及执法权力。

受监管公司名单

受监管的持牌外汇经纪商共23
公司全称 简称 监管号 监管状态
Dukascopy Europe IBS AS Dukascopy 监管中
AS IBS "Renesource Capital" Renesource Capital 监管中
Amenda Markets AS IBS Amenda Markets 监管中
Akciju sabiedrība "Baltic International Bank" Baltic International Bank 监管中
"Swedbank" AS Swedbank 监管中
AS "SEB banka" SEB banka 监管中
Luminor Bank AS Latvijas filiāle Luminor Bank 监管中
Akciju sabiedrība "Reģionālā investīciju banka" Reģionālā investīciju banka 监管中
Akciju sabiedrība "Rietumu Banka" Rietumu Banka 监管中
AS "PrivatBank" PrivatBank 监管中

机构简介

机构性质: 

拉脱维亚国家中央银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同时作为该国统一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


核心职能: 

执行欧元区统一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全面监管金融市场参与者,包括外汇经纪商、银行、支付机构、投资公司等;管理外汇储备及支付结算系统。

监管地位: 

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的核心成员,其颁发的金融牌照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EEA)内具有通行效力,受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等法规的约束与保护。

牌照申请

一、牌照申请要求概述:

(1)初始资本符合法律要求和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的监管规则;

(2)董事会和公司委员会成员符合法律要求;

(3)股东成员符合法律要求;

(4)董事会首席以及至少一名其他董事成员拥有合格竞争力的投资经验。


1. 对投资经纪公司委员会及股东董事会成员的要求:

(1)在相关领域拥有足够竞争力,并对该投资经纪公司负责;

(2)拥有相关教育,不少于三年同类工作经验;

(3)无过失名誉。


2.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1)审计委员会由股东会议选举而成,至少3名成员,其中至少1人位公司委员会成员,其他成员为公司股东会议选举而成。

(2)审计委员会应该独立客观开展活动和进行决策。

(3)审计委员会大部分成员必须为独立个体。以下条件之一为不独立:

(a)参与公司运营(超过20%的资本股票或者投票权)

(b)与资本公司存在或在最近3年内存在法律雇佣关系

(c)与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成员(超过20%的资本股票或者投票权)存在婚姻,亲属关系以及类同关系

(d)被股东会议认定为拥有其他有可能损害审计委员成员的独立性的人员或财务因素。


3. 最低资本要求:

投资经纪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为5万欧元/12.5万欧元/73万欧元,合约人民币38万元/95万元/550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该法规第3条,第4段,第1,2,3,4或8项中任何一项的投资服务公司,初始资本需在5万欧元以上,不包括仅提供第3条,第4段,第1,8项服务的投资公司;

(2)提供该法规第3条,第4段,第1,2,3,4或8项中至少一项服务,并且可持有金融工具和客户资金的投资服务公司,初始资本需在12.5万欧元以上;

(3)提供该法规第3条,第4段,第5,6或9项中至少一项的投资服务公司,初始资本需在73万欧元以上;

仅提供第3条,第4段,第1,8项服务的投资公司,不能持有金融工具和客户资金,初始资本至少5万欧元,其民事赔偿资本要求一年不应该少于150万欧元,但是保险业务除外——不可少于100万欧元。


4. 实体办公室要求:

FKTK要求,牌照申请公司/法人必须在当地设立实体办公室。


二、申请时长

关于投资服务提供商牌照,委员会将在3个月内对投资公司的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监管细则

定期报告:

根据Latvijas Banka的《金融工具市场法案》,以及欧盟监管体系MiFID2新规,受监管公司需要提交交易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户资金报告和反洗钱报告,以及商业计划等。

(1)所有投资经纪公司必须告知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该公司可能对业务运营产生影响的一切状况。

(2)投资经纪公司必须在收到合规审计报告之后的10日内,递交至管理层,在每报告年的4月1日之前,递交复印件至委员会。

(3)投资公司需要在收到合规审计报告之后的10日内以及不迟于报告年结束的3个月内,递交年度账户记录复印件和合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国家税收服务办公室,并且附上股东或董事会成员议会的摘录,以作为年度账户记录的证明。

(4)投资经纪公司和信托机构应该确保递交年度合规审计报告,并且审计员需手写一份报告至委员会以对审计报告进行证明。审计报告应包括客户资金持有报告和金融工具报告。


负余额保护:

目前Latvijas Banka没有设立负余额保护机制。但是在FKTK未并入前,经过邮件咨询,FKTK工作人员表示将依据欧盟监管体系MiFID2的要求设立负余额保护机制。


隔离账户:

根据欧盟2006/73/EC指令第16条,客户资金需存托在隔离信托账户中。欧盟成员国拉脱维亚需遵循该指令,对客户资金进行隔离。


杠杆限制:

目前Latvijas Banka并没有设立杠杆限制,但是将依据欧盟监管体系MiFID2的要求进行设置2:1至30:1不等的杠杆倍数。

监管查询

第一步:打开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的官网:https://www.bank.lv/ 。

第二步:在网站首页找到Market Participants,点击“Read more”进入持牌机构查询页面

第三步:进入“投资服务提供商”页面,可在 "Search" 栏输入公司名查找。请注意,“Investment Service Providers”(投资服务提供商),“CREDIT INSTITUTIONS”(信贷机构)“BANKS”(银行)列表内的公司可提供外汇交易服务。“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ies”(投资管理公司)仅能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投资服务提供商列表:

https://www.bank.lv/en/financial-market-participant-register/market-participants?segments=111-investment-service-providers 

监管投诉

一、与投资商进行沟通

二、投诉至监管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官网的“Consumer Protection”(消费者保护)板块提交在线投诉表格,或邮寄书面投诉材料至央行总部。

处理流程:

1. 受理: 央行收到投诉后,会进行初步审查。

2. 调查: 正式立案后,央行会要求经纪商提供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并展开调查。

3. 调解与裁决: 央行会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央行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裁决,包括责令赔偿、罚款或吊销牌照。

处理周期: 通常为3至6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

处罚措施

拉脱维亚央行(Latvijas Banka)可对持牌经纪商实施警告、罚款、暂停牌照、吊销/注销牌照等处罚措施。

联系方式

电话: +371 6702 2300 

邮箱: info@bank.lv

地址: K. Valdemāra 2A, Riga, LV-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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